中國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學友會勵學獎學金設置辦法

中國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學友會學獎學金設置辦法

 

壹、依據:

中華民國中國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學友會(以下簡稱本會)98925日文行字04號函訂定中華民國中國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學友會獎學金」(以下稱本辦法)

宗旨:

本會為鼓勵及協助本系同學就學,進而激勵其努力向學、力爭上游,特定訂本辦法。

參、申請資格:

凡就讀本系身心障礙或家境清寒或原住民族之同學且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

1、上學期、下學期學業成績均達80以上,且各單科成績須達及格標準。

2、上學期、下學期德行成績均達85以上,且無記過處分紀錄。

3、家長或同學本人身心障礙並領有殘障手冊或家境清寒、突遭變故者。

肆、獎學金發給名額:每學年4名為原則

伍、獎學金發給金額:每名5,000元。

陸、申請期間:每年101日起至1031日止。

、申請程序:

一、填具申請表(自行上校網http://www2.pccu.edu.tw/CRYLCM/index.html/助學金下載使用)

二、檢附前一學年度上、下之學期成績單影本。

三、檢附殘障手冊或家境清寒證明(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長開立之證明)或突遭變故證明(導師推薦)。

捌、審核標準:

一、由本會承辦單位就申請學生人數,依家庭清寒程度及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二、符合申請獎學金之人數,逾第肆點所訂名額時,以急難救濟者優先錄取。

三、本項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若當學年度申請人數未逾第肆點所訂名額時,其所餘名額累計至次一學年繼續使用為原則。

玖、審查程序:學獎學金之審查,由行政管理學系系主任初審,審由理事長及常務理、監事2人組成審核小組審查之。

拾、經費來源:由捐款及理、監事募款項下支出

拾壹、得獎同學名單經審核公布後,擇期邀請至本會公開頒獎表揚,以資鼓勵。

拾貳、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提請理監事或依程序修訂增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