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張金鑑先生行政學術獎學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一、 本基金會為獎勵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系組及研究所學生研究行政學,以促進其發展,特訂定獎學金申請辦法。
二、 本獎學金大學部學生每名每年新台幣壹萬元;研究所每名每年為新台幣壹萬貳仟元。
三、 本獎學金名額,每年由基金會董事會通過決定之。
四、 本獎學金申請人資格,規定如左: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系組及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每學期學業成績平機在八十分以上者;每學期操行成績列甲等。
五、 本獎學金每年申請一次,申請日期請依最新公告。
六、 本獎學金申請手續由系所主任備推薦函連同申請人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於每年十月廿五日前逕寄本獎學基金會(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七號)。
七、 獎學金每年頒發時間,訂於張金鑑誕辰(農曆十月十七日)前後舉行。
八、 本辦法經獎學基金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