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修業規定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行政管理學系畢業修業規定
102.11.20 102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一、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特訂定本規定。
二、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依必修科目表)外,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
-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依本校「大學部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辦理。
- 參與服務學習,依本校「服務學習實施辦法」辦理。
- 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依本校「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辦理。
- 參與「社會倫理」、「中華文化專題」,依本校「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及「中華文化專題講座實施要點」辦理。
-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
社會科學院 |
核心 能力 |
開拓國際與兩岸視野 |
提升領導服務能力 |
具有一定外語能力 |
因應社會需求能力 |
檢核 機制 |
院訂必修課程「全球化與社會科學專題」修習及格 |
修習「社會倫理」及「中華文化專題」成績及格各課程學習成績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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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 |
核心 能力 |
紮實公共行政學能 |
培養領導管理能力 |
建立社會關懷認知 |
開拓國際兩岸視野 |
檢核 機制 |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
三、至少參與8場校內外研習活動,含:
(一)本系舉辦之演講活動、研討會。
(二)公共行政議題相關領域之校內、外學術演講活動或學術研討會。
四、本修業規定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教務會議、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