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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修業規定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行政管理學系畢業修業規定

102.11.20 102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一、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特訂定本規定。

二、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依必修科目表)外,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

  1.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依本校「大學部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辦理。
  2. 參與服務學習,依本校「服務學習實施辦法」辦理。
  3. 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依本校「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辦理。
  4. 參與「社會倫理」、「中華文化專題」,依本校「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及「中華文化專題講座實施要點」辦理。
  5.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

社會科學院

核心

能力

開拓國際與兩岸視野

提升領導服務能力

具有一定外語能力

因應社會需求能力

檢核

機制

院訂必修課程「全球化與社會科學專題」修習及格

修習「社會倫理」及「中華文化專題」成績及格各課程學習成績及格

學士班

核心

能力

紮實公共行政學能

培養領導管理能力

建立社會關懷認知

開拓國際兩岸視野

檢核

機制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課程學分數取得

.學習與實習成果報告展示

.學習護照

三、至少參與8場校內外研習活動,含:

()本系舉辦之演講活動、研討會。

()公共行政議題相關領域之校內、外學術演講活動或學術研討會。

四、本修業規定經系會議、院會議、教務會議、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